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32歲兇嫌黃麟凱2013年性侵絞殺前女友並殺害其母親,被判死刑定讞,關押12年後,法務部長鄭銘謙昨(16)日簽下執行命令,於當晚將其槍決。國內原有37名死囚,黃麟凱之所以被選中,是因犯罪情節屬最嚴重,歷審都被判死,且未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等情形。另外,曾經輔導過黃麟凱的教誨師也表示,此人已不可能教化。
據《中天新聞網》報導,憲法法庭去年9月做出死刑釋憲判決,內容指出若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沒有「一致決」,或兇嫌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死刑,被外界視為「實質廢死」。
然而,黃麟凱是所有死囚中情節屬最嚴重者,歷審皆被判處死刑,也符合最高法院5位法官達成一致決,還未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情形,最終昨日伏法,成為總統賴清德、法務部長鄭銘謙自2024年5月上任以來,被執行死刑的第一人。
據《知新聞》報導,教誨師黃明鎮3、4年前曾輔導過黃麟凱,直言此人無法教化,原因有二,第一是他對於盜領前女友20多萬存款視為理所當然,僅是情侶間的金錢往來;第二是被關押多年,他毫無悔意、從未認錯,甚至不斷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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