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16日)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死刑犯黃麟凱。黃麟凱於2013年因不滿與女友分手並要求回款,事先策劃犯案,闖入女方住處,先殺害其母親,再將女友勒斃。這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以來首次執行死刑命令,同時也是法務部相隔5年後再度執行槍決。
★延伸閱讀★獨家/死囚黃麟凱伏法 死者爸爸:明天就是女兒生日
黃麟凱與王姓女友從高中時期開始交往,王女與其交往期間,將打工存下的錢交由黃麟凱保管,然而,黃麟凱卻將帳戶中的20多萬元全部花光,王女發覺後向黃追討,兩人因此爆發爭執,最終王女提出分手,黃起意殺人。於是在2013年10月1日潛入王女家,先後殺害其母親與王女。黃麟凱隨後因性侵致死與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並終身褫奪公權。2017年,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最終確定死刑判決。
這起案件是法務部繼五年後再次執行死刑,近年來台灣的死刑案件成為大眾焦點,尤其有三名死刑犯的案件,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
1.鄭捷案(2016年)
鄭捷於2014年在台北捷運隨機殺人,造成多名乘客死傷,2016年4月22日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執行死刑,執行時間於2016年5月10日,地點為台北,此為台灣歷史上第二起隨機殺人事件。
2.李宏基案(2018年)
李宏基因長期對前妻施暴,刺殺前妻後擄走女兒強迫服藥並燒炭共死,於2016年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死刑,執行時間於2018年8月31日,此案因其極端暴力的手段,再次激起了社會對家暴及死刑議題的廣泛討論。
3.翁仁賢案(2020年)
翁仁賢在2016除夕夜因積怨縱火,導致父母及其他家人共6人喪命,於2019年7月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死刑,槍決時間於2020年4月1日,是台灣第二起「執行槍決後無人收屍的案件」。
黃麟凱因犯下極其殘忍的罪行被法院判處死刑,他曾透過聲請釋憲試圖延後執行,但最終於2017年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死刑定讞。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對黃麟凱執行槍決,這是繼2020年翁仁賢案後,法務部時隔5年再次執行死刑。
【往下看更多】
● 妻女遭絞殺性侵!凶手1神招逃死 心碎男淚跪:還我公道
● 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今晚9點槍決 死刑執行程序一次看
● 獨家/死囚黃麟凱將伏法 死者爸爸:明天就是女兒生日
【今日最熱門】
● 網紅「愛吃輝」被爆參加吸毒趴 驗尿證明揭曉了
● 40歲男自稱台灣人!飯店騎上陌生人痛毆 遭日警逮捕
● 快訊/昨天還正常上班!華航董座謝世謙猝逝 享壽7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