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下午3點多,台北東區百貨公司內,有男子被指控涉嫌偷拍,被害人發現他隨身攜帶2支手機,但當下,嫌犯否認犯行,還拿出沒拍照的那支手機。而事後,警方確認,在相簿裡確實有被害人照片,隨即將人送辦。
被員警帶回派出所,告知相關權益,男子皮皮ㄘㄨㄚˋ,因為他到百貨公司,涉嫌偷拍,被被害女子抓個正著。
事件就發生在11號下午3點多,台北東區的百貨公司內。警方調查,當時被害人和家人去逛街,卻發現嫌犯一直跟著她。第一次和她擦身而過,第2次卻看到嫌犯把手機放在胸口朝她拍照,被害人立刻上前抓住對方。
沒想到,嫌犯竟然隨身攜帶2支手機。被抓包時,他拿出沒拍照的那一支。被帶回警局後,警方確認,另一支手機相簿裡面,的確有被害人照片。
記者vs.周姓嫌犯:「為什麼要涉嫌偷拍?有跟對方道歉嗎?是覺得對方很漂亮才拿手機拍嗎?」
黃姓嫌犯不發一語,被帶上警車。周末這一拍被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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