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恐癱瘓憲法法庭運作,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今早提案將院會改為全院委員會,結束後於下午2點半直接進行記名表決。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也參與投票,藍白挾人數優勢,最終覆議案遭到否決,維持立院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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