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茵/台北報導
去年9月,台北市一名曾姓教師與昔日教過的女學生相約用餐,2人吃完飯後,曾男駕車載送女學生,不料他在獨處中起了色心,對女學生強吻,還用手、嘴襲擊胸部,讓受害女學生心生恐懼,事後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偵結,依2次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曾男載送女學生的過程中,突然對她強吻,甚至出手摸胸。事發突然,女學生嚇得試圖反抗,但曾男完全無視,將車開到某公園停車場停下,再度強吻,並用手、嘴觸碰女學生胸部,之後變本加厲,抓住女學生的手觸摸自己的生殖器。事後,女學生即使恐懼不已也不願姑息狼師惡行,選擇驗傷並報警處理。
到案後,曾男坦承犯行,警方也取得他事後傳的道歉檢續作為證據,檢警綜合監視器影像、DNA等證據,依2次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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