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昀庭/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27日裁定3000萬交保,檢方當晚抗告,高院昨(29)日撤銷原交保裁定,台北地院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晚間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再補4000萬),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據悉,今(30)日下午5點前未能具保,應予羈押。對於是否再提抗告,北檢表示,等收到裁定理由後再研議。
台北地院裁定交保金額柯文哲7000萬、沈慶京1億元,應曉薇3000萬元、李文宗2000萬,4人都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今日下午5點前未能具保,應予羈押。
對此,北檢表示,等收到裁定理由後,將研議是否再提抗告。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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