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結京華城容積率案及政治獻金案,北檢昨(26)日以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等罪,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起公訴,求刑28年6個月。檢方起訴書提及,柯的會計師好友范有偉曾證稱曾在地下室交付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且拿出Excel文檔內容,暗示這筆錢為富邦金控蔡明興捐贈、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對此,范有偉稍早委託律師澄清,否認此說法。
北檢起訴書內容指出:「偵訊時證人范〇偉稱『有捐款給柯文哲,希望對方拿去競選總統』、『我在位於〇〇區的住處地下室,交付500萬元現金給被告柯〇哲,我從我的車子後座拿一個有拉鍊的手提袋,裝著該500萬元現金給被告柯〇哲。』而這跟Excel內容:「日期2022/11/1-姓名范〇偉-數字500-公司一-用途-經理人蔡〇興」記載相符。對此,范有偉委託律師發出聲明,強調自己在作證時「從未陳述相關捐贈與蔡明興董事長有關」。
范有偉聲明全文
傑宇法律事務所聲明 謹代當事人范有偉先生公開聲明如下:
本人范有偉就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件偵查中作證時,從未陳述相關捐贈與蔡明興董事長有關,對上開案件起訴書內有此內容深感驚訝,此並已造成蔡明興董事長困擾,請貴律師代為澄清。
另本人於上開案件偵查階段配合作證內容,皆與本人服務單位無關,謹此澄清,並請相關媒體勿再傳述,若因此損及本人聲譽,本人將依法追究。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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