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台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昨(27)日偵結起訴,求刑28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併科罰金5000萬。其中起訴書提到柯文哲的「屯田計畫」,打算利用產發局的資源協助民眾黨員創立子公司。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7)日表示,都會要求產業發展局對於各項企劃依法、依規、依照程序進行審查。
起訴書提到,柯文哲的「屯田計畫」是打算透過柯文哲之政治實力,募集新臺幣20億元的投資款 ,由民眾黨或柯文哲指定之人或境外控股公司擔任眾城公司股東,其中柯文哲佔7成、其餘保留給孫正強及其成員。皆著由眾城公司轉投資「屯田企業控股公司」,再由屯田企業投資民眾黨黨員的屯田企業子公司。
柯文哲甚至要求時任產發局長林崇傑用北市府補助新創事業案件,投資屯田企業子公司。眾城公司則向各公司收取管理費並管理之,此即「屯田計畫」。柯文哲並指定李文宗作為柯文哲處理眾城公司之聯繫窗口 ,負責與孫正強之經營 團隊溝通聯絡、柯文哲復指定作家藍弋丰為執行秘書,負責撰寫「基金與屯田企業規劃進度報告」。
蔣萬安表示,都會要求產業發展局對於各項企劃依法、依規、依照程序進行審查,包括透過外部委員、專案小組審查,以及送到大會審議,都有嚴謹機制,將會要求產業局全面落實,也一定會做好各項獎補助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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