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北檢昨(26)日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案偵結起訴,經5個多小時的庭訊,合議庭今凌晨裁定柯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律師黃帝穎認為,柯文哲的交保裁定還有「兩大變數」,若檢察官認為有必要,仍可抗告或另案聲押,北檢稍早也提出,收到裁定理由書後將提出抗告。
黃帝穎今早於臉書發文表示,北院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法律上是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等「罪嫌重大」,但沒有羈押必要,所以3000萬保金及限制出境等替代羈押。
可如果檢察官認為帳房橘子潛逃等事由仍有羈押必要,黃帝穎提出有兩個方法改回羈押:
1、對北院交保裁定提起抗告,由高院審酌羈押要件。
2、另案聲押柯文哲,由強制處分庭裁酌羈押。
黃帝穎說明,柯文哲除了已起訴的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法案,在北檢尚有四大案偵辦中,均可成為另案聲押的基礎。其中,百億元標案的魚果市場案與沈慶京有關,橘子潛逃的串證滅證風險在魚果市場案同樣存在,因此檢方仍可另案聲押柯文哲。
與黃帝穎所說相同,北檢稍早表示,收到裁定理由書後,將依法提出抗告。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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