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圖利罪及政治獻金等多項罪名,經羈押113天後,台北地檢署於今日(26日)偵結,依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三罪提起公訴,並求刑28年6月。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在社群上分析北檢新聞稿,引來熱議。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第一時間在社群分析北檢新聞稿,引來網友熱議。
黃揚明在臉書發文指出,北檢新聞稿有提到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的有4項內容。首先,柯文哲涉嫌收受犯罪所得共計1,710萬元,其中包括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親自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並以Excel檔記錄相關細節;其次,另210萬元以7名人頭捐款名義匯入民眾黨,實為賄款。此外,李文宗據稱協助傳遞賄款訊息。黃揚明也提到,北檢新聞稿中指出柯文哲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目前另案偵辦中。
網友見狀也在下方議論紛紛:「唸完馬上閃人,完全不敢給記者問」、「我記得之前查獲犯罪證據都會拿出來擺場面的怎麼沒有」、「扯爆,210萬捐政治獻金專戶是賄款,1500萬的證據是USB excel記載,錢沒找到能這樣推理」、「完全和週刊報導的一模一樣耶,太扯」、「這些內容不是收押一週左右鏡檢就洩漏了嗎?所以意思是說後面三個多月都沒有查到金流跟其他新事證,是嗎?」、「鏡檢柯幻故事總結篇」。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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