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鑒於「議員詐領助理費」成為常見現象,內政部將協助議會建立議員聘用助理制度。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部於今(113)年12月6日函頒議會內部控制範本提供各議會使用,協助議會自明(114)年起,建立議員支領助理相關補助費用的內部控制機制,具體包括:應由議會代為直接撥付助理補助費給助理、每月製作印領清冊載明助理補助費總額、分配情形及領取金額,並需經議員及助理簽章等,期待各地方議會落實內控制度,從制度面強化廉能政治。
劉世芳說明, 內政部為配合113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要求議會應就議員支領助理補助費的各項費用及助理聘用關係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程序檢核等規範,因此積極邀集各地方議會研商,並就助理補助費發放實務可能情境,進行充分討論後訂定該範本,希望更具體切合實務作業,符合各界期盼。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大家誤解了!卓榮泰:「容我再說一次」對財劃法三讀的感觸
傳「行政院副院長官邸」變霸凌後「不倫戀」約會地?政院說了
「這些原因」!林右昌:朱立倫應向台灣人民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