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敬/綜合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明賢今(19)日召開記者會,爆料指出,一名準媽媽透過試管懷孕成功,卻在7月搭乘光華巴士247路公車時,因司機急煞跌倒,導致流產。公運處甚至只理賠6000元,讓李明賢在記者會現場怒丟報告,批評公運處竟包庇無良業者。
李明賢指出,楊姓女子7月15日早上10時多搭乘光華巴士247號公車從內湖進市區,在車上準備下車刷卡,卻因公車駕駛未注意前車狀況緊急煞車跌倒,不幸導致流產;但投訴過程中,公運處完全幫業者講話,甚至拒絕提供影像檔,裁決所也僅採納司機的片面說法,最後僅理賠6000元。
李明賢說,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的「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肇事責任幾乎完全採納對公車業者與司機有利的說法,包括公車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認為楊女「未緊握扶手與欄杆」才是肇事責任,最後判定駕駛和光華巴士無任何肇事責任。但是根據影像顯示才發現疑點重重,司機陳述的車速與記錄器不合,司機行車過程甚至還戴耳機,事發當時還大喊「緊急剎車啦!抱歉!」。
李明賢列出以下幾個疑點:
一、鑑定報告指稱公車是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鑑定報告車速是20公里;而調閱影像發現,車行速度達26公里,甚至從車速紀錄表可知,當時可能達到30公里以上,裁決所為何僅採納司機的片面之詞(「警方談話記錄」依照駕駛的說詞判斷當時的行車時速)?
二、當事人有沒有「未緊握扶手與欄杆」?公運處為何一開始不願意提供影像?究竟隱蔽什麼事實?甚至當影像檔呈現當事人握住扶把,公運處官員還堅稱「沒有確實緊握!」李明賢質疑,「握扶手」與「確實緊握扶手」的差異在哪?
三、根據「台北市公車駕駛行車與進離站及搭乘年長作業要點」,駕駛必須透過廣播提醒乘客坐穩或緊握扶手,除懷疑駕駛是否落實外,也質疑駕駛當時戴著耳機,是在聽音樂還是通話?公運處不用懲處或再行調查?
李明賢調查後發現,光華巴士在各聯營公車評鑑幾乎每年都是末段班;在民眾申訴部分,109年服務缺失558件、110年579件、111年559件、112年720件,顯見光華巴士劣跡斑斑,如此不良紀錄,難道公運處還要繼續縱容包庇?
李明賢更爆料指出,議會索資後,公運處還威脅議員辦公室「若公布有法律責任」。李明賢說,除交通局重啟行政調查釐清肇事責任之外,全案也應移送政風調查,釐清公運處長李昆振、裁決所長蘇福智是否涉及瀆職。
交通局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會將相關穎相提供給地檢署並配合後續調查,會盡量協助陳情人,還給當事人公道。另外也要求光華巴士提到賠償委員會,月底會召開會議。司機戴耳機部分,依照公路法可裁罰9000元,並會將影像證據提交給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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