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朝方表示,必須強調的是,當時他正在海內外專注於音樂藝術創作與文化工作,尚未投身任何公共事務,此案件純屬從政前的私人與家庭往事,鄭朝方指出,自己投身公職後,始終秉持廉潔自守的原則,過去、現在及未來,都絕對不會、也不曾發生任何與公共利益衝突的情事。
至於圓方公司指鄭朝方與家人收受2.6億元款項,鄭朝方表示,這絕非事實。事實是,圓方公司前董事長徐翊銘夫婦,涉嫌指示員工偽造鄭朝方及其兄長簽名,領取1億5500萬元,全部轉入徐翊銘私人帳戶,讓圓方公司公開財報不實,經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審理中審理。
鄭朝方指出,目前圓方公司遭「經濟部命令解散後已進入清算程序」,然而徐翊銘推薦選派的清算人卻聽片面之詞,混淆是非,一再散佈不實指控,企圖抹黑及影響司法審判,相信社會自有公評,鄭朝方指出:「違法者也終將受到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