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過道交條例是怎麼規定?
根據最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期間,若手持或吸食香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罰鍰從原本的600元提高至1200元;機車駕駛人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等電子裝置,罰鍰則由1000元提升至1200元。法案已三讀通過,待總統公布,預計明年就會實施。
新法在PTT引發討論,但如何定義手持,網友都有疑問,「滑智慧手表的話也算滑手機嗎」、「智慧手表搞不好會被罰耶」、「怎麼定義影響他人」。也有網友認為,「滑手機架上的手機大概也沒事,因為是手持」、「只罰手持的條文沒改,用手機架的都safe」、「屁用!現在一堆人直接放車架上面玩,還有些人直接手機打橫看」。
使用手機架是否開罰? 交通部這樣回
另外不少網友更點出問題,直言提高罰鍰金額根本影響不大,「有在抓嗎」、「根本沒差,又不能檢舉」、「警察要抓才有用」、「不要白目在警察面前滑就好」、「沒看過警察會抓騎車開車抽菸的」。
對於機車騎士使用手機架是否開罰?交通部說明表示,儘管條文規定「手持」手機、電腦為開罰要件,但如果有「影響駕駛安全」疑慮者,同樣也能開罰,呼籲民眾騎車盡量不要使用任何電子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