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吳嘉汯/綜合報導
買房真的是財富自由的起點嗎?一名女網友發文透露,自己從106年開始看房,109年好不容易買下一間,卻在112年賣掉,發現賺的錢幾乎全被房仲費和稅金吃掉,結算下來沒什麼真正的獲利。她感嘆,雖然有了十年前買不起房的頭期款,但如今房價飆漲,依然無法負擔,「努力根本沒用,躺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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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在Dcard上發文表示,她從106年開始不斷看房,終於在109年購入一間房屋,卻在112年賣掉,她發現「賺的錢幾乎全被房仲費和稅金吃掉」她直言,「十年前沒頭期款買房,十年後存到十年前的頭期款,但房價已經翻倍。」
她指出,賣房後打算再買新房,卻發現房價依舊高不可攀,「用同樣的錢,現在買不到當初的房子,甚至還更窮了。」她認為,對多數人來說,努力存錢買房不如乾脆放棄,選擇啃老、住在爸媽家,才是比較輕鬆的生活方式。
貼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感同身受,「唉,這根本是房價地獄的真實寫照啊!想想我辛辛苦苦打工賺的錢,連個廁所都買不起,乾脆回去跟爸媽一起擠好了,至少還有熱騰騰的飯菜可以吃QQ」。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原PO太早賣掉「買房是放長期的耶 你把買房當股票玩阿?? 112就賣當然沒賺頭....」、「那當初為什麼要賣?我一間20幾年跟13年的放到現在,之後靠理財貸再去做其他投資,雞會下蛋,但是有些人會把雞殺掉」、「個人分析會越來越買不起 到最後沒啥人買得起,只能用租的,所以買了放著租人是最好的,然後想辦法弄頭期款再買第二間第三間 而且都不要賣,穩定收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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