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對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員疑似因為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監察院今(20)日表示,已有多名監委關切並進行登記,已依監察法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正進入「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等,移交監察院處理。
監察院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的權利,針對職場霸凌,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監察院表示,對於有同仁輕生,深表遺憾痛心,目前正依照監察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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