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涵也強調,當初是因提案的協會遭疑有不當勸募,基於替計畫執行嚴謹度、金流透明度把關,才沒有直接結案,而是先暫時保留款項,待爭議釐清後才匯出,且此計畫執行期3至5年,平台須把關計畫執行及財務狀況,後續若贊助者有疑慮想退款,也會協助處理。
當初發起募款的國際人道建築與教育協會執行長裘振宇,昨也以文字回覆本刊表示,當初給貝殼放大的律師函,是「新進同仁未究明過往情況時盤點不慎誤發」,協會亦很快與挖貝平台說明釐清,並強調,土耳其台灣中心自始至終均感謝挖貝平台和所有支持者的協助,若無當時的即時支援,台灣中心絕無可能運作至今日。
裘振宇表示,此案為3年計畫,挖貝均有依與協會協議與公益勸募條例,就台灣中心的財務運用計畫分期撥款,也有計算孳息;而土耳其現場運作複雜,要確保即時服務無礙,更要讓款項支用明確,「分期支領專案款項才符合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