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近年興起氣候訴訟浪潮,全球已有數千件氣候訴訟,其中逾200件進入憲法或最高法院層級;國際法院(ICJ)更在7月發布氣候變遷諮詢意見,強調各國應防止、並減緩氣候變遷。法律已然成為氣候行動的重要戰場之一,全國律師聯合會13日發布本土法律界氣候宣言,呼籲律師在司法、立法及企業顧問實務中發揮影響力,成為淨零轉型的關鍵協力者。
法律界發布氣候宣言 盼律師扮演淨零關鍵角色
全國律師聯合會13日舉辦「淨零與跨國行動研討會」並發表《全國律師聯合會氣候宣言》,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環境部長彭啟明皆受邀出席。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表示,期盼此宣言能讓律師更理解氣候法治與永續責任,並關注氣候變遷下的弱勢群體處境、公正轉型的議題,成為邁向淨零的重要協力者。
宣言起草人之一、全律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簡凱倫說明,宣言主張各國對氣候變遷具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氣候治理具有重要性,台灣有必要建立起具體碳定價與總量管制機制。他並強調,「司法是氣候人權的終極防線」,因此宣言主張公私部門應共同檢視訴訟制度,確保人民權利可能遭受氣候變遷侵害時,在政府不作為、作為不足下,能順利提起救濟。
台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葉俊榮則評論,法界氣候宣言不僅是一份承諾,更是台灣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橋樑。《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讓各國見證氣候議題可以透過法律推動解決,「我當時感到律師終於有機會(在氣候變遷上)扮演重要角色。」
氣候緊急時代 律師們可以怎麼做?
台灣律師界氣候宣言參考自國際律師協會(IBA)於2020年發布的《氣候危機宣言》(Climate Crisis Statement)。IBA專案律師莫里森(Emily Morison)表示,許多案例都顯示,律師事務所常扮演協助業者減碳的角色。至於律師能具體做些什麼?莫里森說,保險、房地產、建設、規劃等多個法律領域都與氣候息息相關,律師可以將氣候風險的認知納入契約設計,讓行動落實為具體機制。
全國律師協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委黃海寧表示,律師在企業和國家永續轉型之中其實扮演關鍵角色。許多企業仰賴律師作為顧問,例如在碳費議題上,除了建議產業如何應對,更可回頭給予政府政策建議,確保減碳政策可執行;又或是業者有意在台灣設廠,律師可以提醒本土能源使用的限制、未來發展,協助設計更有韌性的方案。
黃海寧鼓勵同行,氣候行動不必非得是高遠目標,即便只是向政府釐清法規問題、寫出一篇短文,「都會促成這件事情(氣候行動)不斷滾動,有前進就會有解決。」
彭啟明:氣候訴訟絕非只是作秀
今年7月由幾名年輕人發起台灣第一宗本土青年氣候訴訟,針對政府減碳目標不足,控告環境部。受邀出席的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氣候訴訟絕非只提意見和批評的「作秀」,而是有實質科學與法律依據的行動,能嚴格審視政府的減碳作為、法規設計和責任,「環境部尊重這樣的監督力量」。
氣候訴訟網絡(Climate Litigation Network)法律專員烏黛爾(Joe Udell)指出,氣候訴訟常卡在「當事人適格」問題,如氣候變遷影響所有人,原告難以證明個別損害;或因影響多在未來才會發生,原告難以舉證之後將受害。但近年許多案例中,法院放寬對當事人適格的要求,例如承認即使最嚴重的危害尚未到來,當事人仍可提起訴訟,這些發展都為全球法院提供重要參考。
曾經手氣候訴訟案的環權會專職律師、全律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委黃馨雯分享,台灣氣候訴訟面臨的挑戰是更根本的「司法近用性」問題,因為現行法律不允許民眾單純針對法規命令或政策目標直接提起訴訟,因而必須在氣候訴訟中,同時主張《憲法訴訟法》制度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