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現代人養寵物日益多元,除了貓狗外,也有不少人飼養異寵,帶來管理與動物福利的新挑戰。農業部動物保護司今天(3日)召開「寵物分類分級(有條件飼養)管理原則研商會議」,邀集動保團體、飼主代表、業者、學者專家及各縣市政府動保單位,討論將狐獴、鱷龜、凱門鱷及蟒蛇類等,納入「特定寵物」管理範疇,未來飼主必須登記且具飼養條件並禁止自行繁殖。
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未來凡繁殖或買賣狐獴、鱷龜、凱門鱷及蟒蛇類等物種業者,必須依據《特定寵物管理辦法》申請,符合相關設施規範並配合地方政府不定期查核與評鑑,以確保飼養業者的整體狀況符合動物福利要求。
至於飼主,則須為寵物辦理登記並具備相關飼養條件,同時禁止自行繁殖,確保繁殖業與飼主都能依循正規標準管理。


會議中討論特殊物種外出需求。陳中興指出,考量異寵移動或就醫時需外出,飼主須採取必要防護措施。與會學者與業者認為,僅以金屬籠攜帶,或許不夠便利,但認同外出須有一定防護規範。
農業部後續將針對防護措施、特定寵物業管理規範及飼主管理條件,再召開針對個別物種的細部會議;今天會議主要提出概略性管理模式,廣泛徵詢意見。
農業部今年1月曾召開修正「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研商會議,擬新增955個物種列入禁止飼養輸入清單,包括狐獴、眼鏡凱門鱷、鱷龜等,引發異寵飼主與相關團體不滿,1月12日在青島東路靜坐抗議。

動保司其後與專家學者、飼主團體多次交換意見。今年8月6日會議中,則凝聚共識將蝮蛇科、眼鏡蛇科、河口鱷、浣熊等641種具毒性或攻擊性的動物列為禁止家庭飼養名單,理由是成體難以控制且棄養後需付出龐大行政成本。
針對有動保團體認為狐獴應列為禁養,而非納入「灰名單」(即透過規範後准許條件式飼養);陳中興回應,國內已存在一定數量的狐獴,若列為禁養將與現況衝突。藉由將狐獴納入特定寵物管理,要求飼主須具備特殊條件才能飼養,不僅能維持既有飼養的合法性,也能推動飼主及繁殖業者改善設施與空間,更符合動物福利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