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專「文山退葆-台北市文山南中正罷免團隊」今年1月28日發出5點罷免理由公告,在全文破千字的長文中,第5點「對民主價值的背叛」中,提及「賴士葆選擇與威權獨裁靠攏,無視中國對台灣民主&人權的威脅,甚至為中共的侵略行為辯護,這種行為就是叛國、就是賣國,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
賴士葆不滿罷團文章提及「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提告公然侮辱,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罷團發文訴求呼籲選民投票,不免有尖銳批判言詞,且該篇長文逐條列出支持罷免理由,綜觀文章脈絡,「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這句話內容占比低,非反覆、持續出現恣意謾罵。
檢方認為,發文林男僅僅針對政治訴求一時情緒不滿評論,至於言論是否逾越言論自由範疇構成犯罪,是否具實質惡意、意見表達是否超過合理評論界線等,均採最嚴格審查標準,以保障人民對候選人的檢視審查權,林男最終以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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