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今日出庭時否認所有指控,強調自己從未涉入偽造或指導偽造連署名冊,並表示當時在市黨部,無人提及黨員名冊,也未聽聞要抄寫名冊,且手上已獲1千多份街頭連署書,主觀上無造假動機。
庭訊後賴苡任向媒體表示,他與公訴檢察官因傳喚證人問題發生爭執,他希望檢方能傳喚一名「不詳志工」與15名已獲緩起訴的志工,以證明自己未曾指導偽造行為,檢方則回應,該傳喚請求「荒謬」,賴認為對於被告不利的部分,檢方須提出積極證據,這正是他要求傳喚證人的原因。
同案主嫌、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今日獲法院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並加諸限制住居、出境與電子腳環監控,賴苡任對此表示,這結果雖來得有點晚,但至少人出來了,並呼籲主委以健康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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