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空大上月舉行畢業典禮時,一名畢業女學生突然向李懷仁下跪,控訴自己遭到教授不當對待,指對方在課堂公開她「單身媽媽」身分,並要同學幫她介紹對象,還曾問她:「是否有穿過比基尼?」女學生指出,通報學校後,去年啟動性平調查至今卻沒具體結果。
高空大也在同一時間發出聲明,強調自接獲學生檢舉就積極處理,並依相關規定通報,召開性平會議,組成調查小組。遭指控的教授則否認,並宣稱:「所謂的性騷擾或者是性別歧視,這個一定要避免的,一定死嘛,(遭調查)一整年欸,很痛苦。」
面對媒體報導性平案「傾向全案不成立」、「…向校方申訴皆消極處理,…有包庇之嫌」等,高空大今(1日)發聲澄清,強調與事實不符,並說明校方已在7月18日召開性平會,依據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做成決議,並將書面寄達受害學生,「經多次溝通聯繫,盼能對外界說明,尚未獲該生同意」。
另外校方也針對處理程序並無延宕提出4點說明:
1.本案自受害學生於校內提出口頭陳情當日即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啟動調查程序。惟調查期間因個人事由請假,加上事件牽涉層面較廣,為確保調查公正、詳實,調查小組共召開4次調查會議,充分聽取雙方意見,並保障當事人權益。該調查小組依《性平法》規定組成,調查委員皆為外聘,且具法律、性別與諮商等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
2.本校目前已做出相關處分,自114年7月18日起解除該師所兼任之秘書處長及圖書館長行政職務。
3.另針對該師所涉「違反為人師表」等其他行為不當部分,除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已同步啟動行政調查外,本校亦另案交由教師評審委員會依規定處理。倘調查結果屬實,將依法從嚴懲處,絕不寬貸。
4.依《性平法》規定,基於尊重受害學生意願,保護隱私與保密原則,相關內容不得對外公開;又依《性平法》第27條規定,未徵得被害人同意,本校無法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對外公布,尚祈社會大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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