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指控,ACE6公司透過律師函,否認其資金為中資,並發出四點聲明回應如下:
1. ACE6公司資金完全來自新加坡投資人,ACE6公司與SNC公司並無任何資金往來關係。
2. 北京和峰科技有限公司為ACE6公司在中國地區之授權經銷商,北京和峰科技有限公司的產品來源為ACE6公司,故不存在ACE6公司之產品來自北京和峰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形。此外,ACE6公司供應予北京和峰科技有限公司與中科院之產品,在軟硬體設計方面皆有所區別,並非相同產品。
3. ACE6公司產品從未被國防部軍備局列為禁用項目,ACE6公司亦從未接獲任何相關禁令或行政處分。
4. 報導中所引用ACE6公司回覆A先生友人電子郵件信函之時間點亦與實際日期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