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名藥協會理事長陳誼芬有感而發地表示,擔負藥品供應鏈韌性任務的國產藥品,其藥證數雖然占全台藥證數的83%,但卻在健保藥費中分不到三成。她認為原因在於製藥產業面臨「法規嚴格」、「環境動盪」、「經營挑戰」、「市場競爭」、「品質與信心不足」以及「地緣政治緊張」等六大威脅,她建議衛福部與經濟部攜手落實藥價改革新制、加速化療學名藥鼓勵政策、將「挑戰P4學名藥」納平行送審等政策,以此面對美國關稅所帶來的產業挑戰。
據了解,台灣製藥產業除新藥發展外,另一個利基就是學名藥在地製造實力,但製藥產業發展卻受到西藥專利連結制度限制。對此,學名藥協會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委林命權表示,歐盟因專利連結制度造成學名藥延遲上市2,517天、累計成本損失達30餘億歐元,因此歐洲國家已開始討論西藥專利連結制度的公平性。
林命權進一步解釋,當國內藥廠申請學名藥時,亦須對原廠藥品提出專利狀態聲明,也就是「P1原廠未登記專利」、「P2原廠專利已過期」、「P3學名藥核發日期不早於原廠專利期屆滿」、「P4原廠藥專利無效或學名藥不會侵權」。第一家挑戰「P4」成功的學名藥廠,且在獲得第一張銷售發票後,則可獲得12個月的銷售專屬期。而實務上,不論學名藥廠有無侵害專利疑慮,都須同步通知原廠且原廠有45天提起確認專利訴訟的權利,當原廠提訴後,食藥署(TFDA)則暫停核發藥證12個月,即便一審判定沒有侵權,原廠仍可在學名藥廠獲藥證後持續上訴,由於訴訟案會影響醫院進藥評估,使得成功挑戰「P4」的12個月銷售專屬期鼓勵條文形同具文。
國際學名藥聯盟(IGBA)在今年1月已提出報告,指原廠會利用專利連結制度,阻礙或延遲學名藥上市。林命權表示,台灣製藥產業則有「專利登載無實質審查」、「專利資訊透明度不足」、「法院對均等範圍認定有不確定性」、「訴訟時間長且密度高」等發展劣勢,他建議「藥證與藥價應平行審查」、「重新審視制度合理性」、「提升P4挑戰成功的銷售專屬時間」、「補助必要學名藥的開發」等四大策略來協助產業發展。
學名藥協會公共事務委員會主委殷為瑩則表示,在健保藥費支出比例上,部分已逾專利期的原廠藥品仍佔多數,不僅形成寡占市場也提高台灣藥品供應鏈的風險。殷為瑩指出,在國際變局影響下,各國紛紛轉向鼓勵在地生產以強化自身藥品供應韌性,因此,在希望政府務實發展製藥政策、強化藥品供應鏈韌性的前提下,促請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成立「藥品供應韌性小組」、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中新增國產專章以及新台幣4,100億韌性特別預算明列鼓勵國產製藥項目等措施,來回應產業發展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