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日前接獲告發,指吳思瑤、吳沛憶的罷免團體有偽造提議書之情事,包括提議前的「死亡連署」,以及重複連署、筆跡相似等情況,涉犯偽造文書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調查處昨天前往6名被告住處搜索後,並帶回約談。
6名被告後來陸續移送北檢複訊,檢方還先後以證人身分約談罷免吳沛憶案副領銜人謝麗華及陳姓丈夫、罷免吳思瑤第一階段領銜人詹嘉文、李孝亮母親陳姓女子、劉思吟丈夫林叡等5人。檢察官訊後將詹嘉文、謝麗華及陳姓丈夫、李孝亮母親及張克晉請回,而林叡則改列被告。
檢察官在漏夜偵訊後,今天凌晨諭令劉思吟、賴苡任、滿志剛50萬元交保,李孝亮、林叡30萬元交保,陳冠安則以20萬元交保,而6人均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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